產前檢查

醫師 . 郭安妮醫師 ・ 2017-03-30 ・ 大醫師小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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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檢查的重要性

產前檢查是每個懷孕媽媽一定要接受的檢查事項,

產前檢查的項目繁多,包括產婦的身體狀態與胎兒心跳、活動性檢查。

而由於台灣「少子化」的家庭生產數趨勢已經非常明顯,由於每對夫妻所生的子女數愈來愈少,

在重質不重量的考慮下,當婦女懷孕後,準父母都會希望自己的小孩不要輸在起跑點,
屬於零歲的產前檢查就顯得很重要。


婦女懷孕後例行做的產前檢查,可以預防婦女發生合併症及畸形胎兒的產生,

也有助於早期發現孕婦及胎兒的健康問題。

理想的產前檢查次數為15次;
七個月(28週)前,每月產檢一次;七到九個月(29-36週),每二週產檢一次;
36週以後,每週檢查一次

高危險妊娠或妊娠併發症的孕婦,視其情況增加產檢次數,才能確保母體及胎兒的健康。



產檢時間表及產前檢查項目


第一次產檢妊娠第一期妊娠未滿17週第12週以前於妊娠第12週或第1次檢查需包括下列檢查項目:

1.例行檢查項目

(1) 問診:家族病史、孕婦過去病史過去產前史、本胎不適症狀。

(2) 身體檢查:體重、身高、血壓、甲狀腺、乳房、骨盆腔檢查、胸部及腹部檢查。

(3) 實驗室檢查:血液常規
      (白血球、紅血球、血小板、血球容積、血色素、平均血球容積),血型、RH因子、VDRL

     、Rubella IgG、愛滋病檢查及尿液常規檢查。

2.問診內容

(1) 本胎不適症狀,如:腹痛、頭痛、痙攣等。

(2) 身體檢查:體重、血壓、腹長(子宮底高度)、胎心音、胎位、水腫、靜脈曲張。

(3) 實驗室檢查:尿蛋白、尿糖。

(4) 超音波檢查。

3.產檢建議自費檢查項目

第一期唐氏症篩檢、X染色體脆折症脊髓性肌肉萎縮症(SMA)、非侵入性胎兒染色體檢測(NIPT)、早產檢測。

4.於中山醫院預約高層次超音波檢查。


第二次產檢第16週

1.例行檢查項目

(1) 問診內容:本胎不適症狀,如:腹痛、頭痛、痙攣等。

(2) 身體檢查:體重、血壓、腹長(子宮底高度)、胎心音、胎位、水腫、靜脈曲張。

(3) 實驗室檢查:尿蛋白、尿糖

(4) 超音波檢查


2.產檢建議自費檢查項目 34歲以上羊膜穿刺或非侵入性胎兒染色體檢測(NIPT)、第二期唐氏症篩檢。


第三次產檢妊娠第二期妊娠17週至未滿29週第20週

1.例行檢查項目 

(1) 問診內容:本胎不適症狀,如:腹痛、頭痛、痙攣等。 

(2) 身體檢查:體重、血壓、腹長(子宮底高度)、胎心音、胎位、水腫、靜脈曲張。 

(3) 實驗室檢查:尿蛋白、尿糖。

(4) 超音波檢查


2.超音波的部分若因特殊情況無法檢查者,可改於妊娠第三期檢查。

3.於中山醫院做高層次超音波檢查。

4.於櫃檯預約下次產檢,禁食做妊娠糖尿病篩檢。


第四次產檢第28週

1. 例行檢查項目 

(1) 問診內容:本胎不適症狀,如:腹痛、 頭痛、痙攣等。

(2) 身體檢查:體重、血壓、腹長(子宮底高度)、胎心音、胎位、水腫、靜脈曲張。

(3) 實驗室檢查:尿蛋白、尿糖。

(4) 超音波檢查

2. 產檢建議自費檢查項目 妊娠糖尿病檢測。



第五次產檢妊娠第三期妊娠29週以上第32週

1. 例行檢查項目 

(1) 問診內容:本胎不適症狀,如:腹痛、 頭痛、痙攣等。

(2) 身體檢查:體重、血壓、腹長(子宮底高度)、胎心音、胎位、水腫、靜脈曲張。

(3) 實驗室檢查:尿蛋白、尿糖。

(4) 超音波檢查


2.於妊娠32週前後提供VDRL實驗室檢驗。


第六次產檢第34週

1. 例行檢查項目 

(1) 問診內容:本胎不適症狀,如:腹痛、 頭痛、痙攣等。

(2) 身體檢查:體重、血壓、腹長(子宮底高度)、胎心音、胎位、水腫、靜脈曲張。

(3) 實驗室檢查:尿蛋白、尿糖。

(4) 超音波檢查


第七次產檢第36週

1. 例行檢查項目 

(1) 問診內容:本胎不適症狀,如:腹痛、 頭痛、痙攣等。

(2) 身體檢查:體重、血壓、腹長(子宮底高度)、胎心音、胎位、水腫、靜脈曲張。

(3) 實驗室檢查:尿蛋白、尿糖。

(4) 超音波檢查。


2.產檢建議自費檢查項目 乙型鏈球菌培養。


第八次產檢第38週1. 例行檢查項目 

(1) 問診內容:本胎不適症狀,如:腹痛、 頭痛、痙攣等。

(2) 身體檢查:體重、血壓、腹長(子宮底高度)、胎心音、胎位、水腫、靜脈曲張。

(3) 實驗室檢查:尿蛋白、尿糖。

(4) 超音波檢查


第九次產檢第39週1. 例行檢查項目 

(1) 問診內容:本胎不適症狀,如:腹痛、 頭痛、痙攣等。

(2) 身體檢查:體重、血壓、腹長(子宮底高度)、胎心音、胎位、水腫、靜脈曲張。

(3) 實驗室檢查:尿蛋白、尿糖。


第十次產檢第40週1. 例行檢查項目 

(1) 問診內容:本胎不適症狀,如:腹痛、 頭痛、痙攣等。

(2) 身體檢查:體重、血壓、腹長(子宮底高度)、胎心音、胎位、水腫、靜脈曲張。

(3) 實驗室檢查:尿蛋白、尿糖。


以上孕婦產前檢查時間表資訊由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提供



郭安妮醫師


現任美人魚時尚婦產科診所院長、中山醫療社團法人中山醫院婦產科主治醫師。

醫生著作:《孕律》郭安妮醫師的妊娠書


本文由郭安妮醫師授權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