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週「只要」和老公的爸媽吃一次飯,這樣的要求過份嗎?

任宇達經貿法律事務所負責人、台北市廉政委員會委員 . 律師呂秋遠 ・ 2017-04-05 ・ 專家經驗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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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週「只要」和老公的爸媽吃一次飯,這樣的要求過份嗎?一名結婚三年的男子在PTT發文求救,
表示自己是長子,爸媽要求身為長媳的老婆必須做家務、煮飯給長輩、不能睡太晚等……


然而長年在國外受西式教育的老婆不願忍受這些要求,最後表示「不適合在這種家庭繼續生活、壓力太大」,
提出離婚,這時男子才發現事情大條了,希望能找出挽回老婆的方法。
而長期處理婚姻問題的呂秋遠律師,對他提出10點建議……

我是大嬸,偶爾客串律師,模仿一下小生。


關於您的婆媳問題,不,是家人與老婆的問題,簡稱夢遺月經文,是每個男人與女人都會有的困擾,
所以,我覺得還是有開示的必要,因為開示您,等於普渡眾生,中元節到了,要做點好事,免得下輩子當豬公。



話說,您的問題不是你老婆曾經在美國留學,
接受西式教育。也不是您是長子,她是長媳,更不是您的爸媽沒有把她當自己人,
這本來就是錯誤的期待,誰這麼想誰倒楣。


所有的家人與老婆的問題,在您看來叫做忠孝不能兩全,但是在我看來,是兩面都想討好。
本來就是不一樣的價值觀,不一樣的家族觀,為什麼您一定要把兩家子湊在一起?


您想像一個情況,您每個星期都要去岳父家一天,
過年過節都要回岳父家噓寒問暖,打麻將不能贏、不能上網玩英雄聯盟、坐在客廳裡不能打赤膊翹著二郎腿,
必須在廚房跟岳母聊天幫忙煮菜端菜,下午要陪著她姐姐三歲的小孩看巧虎,還要幫忙八歲的表弟抓寶可夢,
您會不會覺得,每逢週末倍想死?



如果您覺得我說的有道理,請您把腦袋清空、重新裝載這個程式:


1. 您老婆是跟您結婚,她只要跟您相處就好


其他的部分,能配合就請她幫忙,不能配合就不要勉強,互相就是以朋友與長輩的方式對待。
反之亦然。您也可以這麼對待她的父母。


2. 她不是您母上的女兒,永遠都不是!


她如果這麼想,這是她的問題,沒有人會想要自己有兩個媽。
您如果這麼想,兄妹結婚是不合法的。


3. 天底下沒有兩個女人的戰爭,只有一個女人的媽寶。


如果要她回您的老家,您就要認真的扛起責任,
對您的好事都她做的、給爸媽的禮物都她買的、所有的壞事都您幹的,因為您母上不會罵您,但是會不爽她。


4. 不要過夜!


因為您母上跟您一樣,不喜歡看到卸妝後的她。


5. 不論您是長子、長孫還是沒長腦,總之,這些都不重要


重要的是,您是她在陌生環境的協助者,這些您家的規矩,只能規範您,不能規範她。


6. 碎念這種事,只有她媽可以這麼做


您母上無權這麼做,她也沒有義務忍耐,因為碎念是可以殺人的。
所以請您的母上不要張開她的金口,如果她真的要開口,就到您的耳朵即可,請勿使用您的嘴巴。


7. 不要跟您的父母說,以後她都不回家,以避免衝突


您這是置她於死地。您應該跟您的老婆說,爸媽很喜歡你回家,他們很想你。
然後跟您的父母說,她很喜歡回我們家,但是因為幫我處理事情
(幫我買老闆的禮物、帶小孩去看醫生、幫我處理雜事等等),所以無法回來。


8. 為了避免婆媳問題而出國工作,不是好選項


要愛台灣。


9. 一天在您家,一天在她家,忘掉自己還有家


如果真的得回您家,以後您可以考慮,以後週末時光,一天在您家,一天在她家,
忘掉自己還有家。這時候兩個家都是您家,也是很好的選項,到了最後,全家就會是你家。


10. 但是就個案而言…


如果她一邊希望當您母上的女兒,一邊又抱怨每周要回婆家,或許您的夫人,一點都不西式,她只是公主。


目前看起來,只要把這套程式下載,您的婚姻應該還有救,不要輕言放棄,您唯一要有的,就是擔當。要加油啊!


程式不相容 ? 好吧!那只好換主機了。













〈原載於呂秋遠臉書〉